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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來源:神宇醫藥 日期:2015-03-24 09:55:27
國家藥價談判機制胎動 專利獨家藥品先行
醫藥網3月20日訊 藥價改革中最具市場化和國際化管理思路的藥價談判機制,已正式進入立法程序。
《第一財經日報》19日獲悉,《建立藥品價格談判機制試點工作方案》(下稱《方案》)已于17日正式結束了在國家相關部門間的意見征集,進入下一輪立法程序。根據本報拿到的《方案》,腫瘤用藥、心血管用藥、兒童用藥、中成藥和公共衛生用藥中的專利藥品和獨家產品將最先享受“談判”待遇。
成立“藥價談判委”
藥品價格談判,已經箭在弦上。
“選擇價格高、療效確切、社會關注的若干專利藥品和獨家生產藥品先行試點,以香港、澳門、臺灣等大中華地區價格為參考,進行價格談判。”《方案》在征求意見稿中明確。
3月18日,這份國家層面制定的第一份藥價談判文件剛剛結束了其在發改委、人社部、食藥監總局等15個部門間的意見征詢,“降低藥品虛高價格”、“預防和遏制藥品購銷領域腐敗行為、抵制商業賄賂”等是這份市場化傾向的新政希望達到的目標。
“這次提出要建立國家和省、區、市兩級藥價談判機制,不同類別的專利藥和獨家生產藥品會有不同的辦法談判,市場份額、臨床使用需求等都會成為談判參考因素。”昨日,有接近衛計委方面權威人士向《第一財經日報》透露。
而臨床實際使用的需求,則成為進入談判范圍藥品的第一原則。
“以需求為導向,重點將腫瘤用藥、心血管用藥、兒童用藥、公共衛生用藥、中成藥中的專利藥品和獨家產品納入談判范圍,積累經驗,逐步擴大談判藥品類別和品種數量。”《方案》明確。
而公共衛生專利藥品,則將借鑒艾滋病、結核病用藥納入公共衛生項目采購供應模式,帶預算談判、帶量談判、集中采購、集中配送、定點機構、定人使用,由中國疾病控制中心談判議定采購價格。
“大量的談判工作需要展開,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指導委員會的職責就是要確定談判的藥品品種、談判實施方案和采購價格。”前述人士表示。
按照《方案》顯示的內容,衛計委將牽頭成立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指導委員會(下稱“國家藥價談判委”),成員分別來自國家藥價談判委成員單位、中國疾病控制中心、衛計委藥具管理中心、統計信息中心、發改委藥品價格評審中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