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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不采集福建藥招價!趕緊去改價格...
作者: 來源: 日期:2017-05-27 09:36:44
醫藥網5月26日訊 燒腦的福建藥招價格,在四川省碰壁了……
昨日(25日),四川省藥械集中采購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正式發布通知宣布:2017年2月6日,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《關于<福建省實施醫保支付結算價為基礎的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規則>的政策解讀》中明確:“聯合限價陽光采購”與以往藥品采購的本質區別是不屬于招標采購。根據該文件規定,“福建省實施醫保支付結算價為基礎的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”項目涉及的藥品價格不屬于我省掛網限價藥品參考價采集范圍。請各企業及時更正相關價格信息。
如果說一個月前,對于福建藥招價格在各地采集的可信度,眾多藥企還有所猜疑的話,那么近一個月以來,隨著各種藥品價格論壇、交流會的舉辦,聲音越來越明確,也越來越聚焦:福建藥招價格,被采集的可能性越來越小。
向前追溯至今年2月底3月初,在此次福建藥招相關工作最為火熱的階段,在福建藥招官方群里,其實關于福建藥招價格的理解,官方群分別在2月27日晚八時和3月1日晚9時,給出了殊途同歸的答案,摘要如下:
——公布的醫保最高銷售限價是按照“四通用”原則,根據掛網企業最終報價,綜合相關價格信息確定的醫療機構銷售該藥品(通用名)的最高限價,并非具體企業的產品報價(我們已承諾不公布掛網企業的最后掛網價)。
——大家對公布的“醫保最高銷售限價”有些疑慮,甚至聽信謠言認為我們公布了所謂的企業“二次議價”價格,會被各省采集。在此提請各位轉告企業領導,不要輕信傳言。我在前兩天的解釋中已經明確:公布的醫保最高銷售限價是按照“四通用”原則,根據掛網企業最終報價,綜合相關價格信息確定的醫療機構銷售該藥品(通用名)的最高限價,并非具體企業的產品報價;醫院的采購價是依交易平臺中企業掛網價(不對外公布)參考醫保最高銷售限價談判確定。
福建相關政策,這對于“誠實報價”、“走陽光大道”的掛網價格的企業來說,其實是一種莫大的保護。
文章至此,我們不妨再認真梳理一下,福建藥招的幾個價格關系與被采集可能性。
第一、福建藥招有幾個價格:
根據認真研讀此次福建藥招方案及全程跟蹤福建藥招開展過程,福建省實施醫保支付結算價為基礎的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,實際上,共有四個價格:分別是最高銷售限價、醫保支付結算價、省級掛網價格、各片區二次議價確標價格。
第二、四個價格的內在涵義是怎樣的:
最高銷售限價:
是醫療機構對外銷售的天花板價格。這個價格,在福建結束九龍治水成立省醫保辦的背景下,更多的被賦予一個特殊的使命:即,最高銷售限價,是平衡醫療供需雙方利益的一股力量,它的存在,是努力促進供需雙方的互利共贏。
醫保支付結算價:
福建的藥品醫保支付結算價是綜合藥品屬性(治療、輔助、營養)、藥品價格、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的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藥品費用結算標準。根據相關官方文件顯示,這個價格,更多強調的是醫保報銷比例與參保人員負擔的部分。結合福建相關醫保支付政策來看,醫保支付結算價,更多的是體現對醫療費用的控制,這也就意味著醫保支付結算價更多的被賦予了“保質”的功能。
省級掛網價格:
是生產企業根據此次福建藥招規則,經過省級三輪(二輪)報價,入圍后的最終價格。這個價格的存在,更多的是一種象征意義,它的體現,將為福建各片區二次議價提供堅實的限高基礎。
各片區二次議價價格:
是生產企業在省級掛網后,根據各片區議價規則,再次與聯合體進行談判,最終確定的地區實際采購價格。
第三、福建藥招價格,被采集的可能性。
根據官方解釋,福建已經承諾不公布掛網企業的最后掛網價。
根據四川招辦官方要求,明確不采福建。但是這不代表你不公布,別人就不采!也不代表四川不采,其它省就不會采集。
再次向前追溯,歷史曾經告訴我們:任何對價格的麻痹大意,都會帶來慘重的教訓。
2015年的浙江二批,也是對外聲稱不公布價格,但是兩年過去了,從四川到京津粵閩蘇滬,相關價格被招辦幾乎采集了一個遍。
是的,雖然說,福建藥招價格的相關價格不被采集,但是,我們一方面要注意各省關于福建價格的認定到底是如何判斷的,另一方面,還是要注意三明聯盟的持續擴編所帶來的影響。左右不采,可以上下聯動。
三明的價格所到之處,將形成新的價格飛地。因此,維護好福建藥品實際掛網價格的決定性因素,還是要看藥企自己的關鍵決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