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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藥品價格談判或參考國際藥品價格
作者: 來源:神宇醫藥 日期:2015-12-01 15:56:21
醫藥網12月1日訊 11月26日,在廣東省藥品交易所年會上,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、醫藥政策室主任傅鴻鵬對國際視野下的藥品交易政策進行解讀分析,在現場,傅鴻鵬分享了國際藥品交易的格局,并且對藥品集中采購發展趨勢進行總結。
傅鴻鵬指出,一般國際上藥品的市場結構為二元結構,主要是醫院內部和醫院之外;另外,藥品體系管理主要分為五個方面,市場授權、藥品分類、藥品定價、藥品報銷和生產流通。通過對20多個國家的調研發現,藥品價格管理主要方式為依法定價、價格談判、增長率協議。藥品價格談判是國際常用手段。今年,中國出臺的《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7號文)指出,中國將進行藥品價格談判,由藥品價格談判委員會負責。
根據國際經驗,藥品價格的參考依據主要是藥物經濟學評估、內部價格參考、外部價格參考。參考國外藥品價格也是價格談判的一種方法,歐盟有些國家在用,目前國內討論的比較多,那么,中國在藥品價格談判時極有可能會引用國外藥品價格。
藥品價格談判的準則各個國家相差不大,其中意大利的比較系統,大致有以下準則:對療效欠佳的藥品分析其成本效益、對可替代的藥品對比其風險效益、對功效相同的藥品對比其每天治療成本、評估國民醫療保健體系的經濟影響、評估新藥品的市場份額、歐洲國家的價格和消費數據。此外,從印度藥品價格談判思路看,除了參考歐美國家藥品價格,還將人均GDP加權的價格考慮在內。此做法對中國亦有一定借鑒意義。
在中國,集中采購政策將會長期堅持,而分類采購需要長期執行,其符合市場交易思路。 藥價靠市場形成,市場格局首先要合理。當前,藥品集中采購的政策環境正在逐步改善,新醫改正在構建合理的市場格局,包括公立醫院改革帶來的“醫藥博弈”和醫保支付改革推開后的“藥藥博弈”。
最后,傅鴻鵬指出,醫改目標基本實現后,集中采購將走向新的發展階段。從強制集中到自愿集中,帶量采購自然形成,二次議價自然消失。同時,雙信封隨之改革,變成資質預審。此外,省級平臺的服務功能將更加完善。